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倉〉「毛媽事件」>>
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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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6.11.18

今天,在逛無名,意外地看到一篇文章,是關於在無名十分有名的毛媽新聞

 

(以下新聞內容,由蕃薯藤新聞提供)

提供影音下載.毛媽媽的隋手札記網站遭移送

(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台北縣二十日電)喜歡在部落格(網誌)提供影音檔案給網友下載瀏覽的人要注意了。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十九日在台北縣三重市,查獲毛姓女子所架設的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,警方今天將她移送板橋地檢署偵辦。

保護智慧財產權警察大隊高雄分隊高雄分隊長林志明表示,四十歲的毛女士因個人對電腦網路架設網站有濃厚之興趣,因此,在「無名小站」網誌成立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成立至今多年來,其網站瀏覽人次高達兩百二十多萬人以上,每日最高同時上線曾高達上千人次,主要以架設論壇網站之方式,提供大量非法音樂,免費供不特定人下載、試聽、教導網友製作音樂播放器。

毛女士為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之設立與管理者,以提供上傳及轉址之方式如當今最紅之歌手周杰倫、陶(吉吉) 、孫燕姿、林俊傑、楊丞琳、同恩、張棟樑等數十名歌手之成名歌曲,供該網站會員非法下載、試聽。

由於已嚴重影響國內影音樂之合法權利,本案經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初估,侵權市值新台幣七千八百多萬元以上。保智大隊於十月十一日接獲檢舉,以最快速度完成蒐證,於十九日持板橋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,並會同基金會搜索台北縣三重市同安東街的住宅,成功破獲「毛媽媽的隋手札記」網站。

警方表示,全案依違反著作權法第九十二條,將毛嫌移送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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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到這則,覺得事情真的很嚴重,後來去查了一下,發現就連音樂、歌詞等,似乎都犯了「智慧財產權」,只不過我們把不合理化為合理。

旁邊的連結,還是擺著毛媽的網誌,雖然可能會永久關閉了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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